解除购房合同通知书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解除购房合同通知书,对想写入党申请书的朋友非常具有参考价值,需要 的朋友可以参考下

  

   www.yyfangchan.com合同网为了提供许多各种各样的重要的合同信息,合同已经渗入了平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你想处理好生活中的各个繁琐细节的问题,那可需要增进对合同的了解哦。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

  解除《预购房屋协议》通知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因您与××年×月×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号《预购房屋协议》,购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栋×单元×号房,总房价为人民币××元。我司自 年 月 日已对您进行催告,要求您在 年 月 日前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您仍未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鉴于您的违约行为,现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送达您之日起,解除我公司与您签署的《认购协议》; 二、由于您的违约行为,您已交纳的定金(贰万元)不予退还。

  如有未尽疑问,请您和我公司的销售顾问××联系。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六安市瑞沅新建置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致: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于XXXX年XX月XX日,在 所在地区 定购了楼盘地址X号楼XXX室,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按照该合同第XX条的规定,您如约支付了首期房款,余款应由您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自XXXX年XX月XX日起,直至X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至今未收到您通过银行代付的按揭贷款。我公司于XXXX年,其后又有几次电话通知,希望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您至今没有支付购房余款计人民币XXXXXXX元整。

  您与我公司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您迟延支付购房款,经我公司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XX);

  二、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您迟延付款的违约行为追究

  您的法律责任,并就我公司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您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您和XXXX联系。 联系电话:XXXXXXXX

  加盖印章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多多支YY简历下载网。

本文由权威的简历模板  http://www.yyfangchan.com/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