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